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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警惕!**用人单位不缴纳工伤保险的四大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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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8 09: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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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法德东恒溧水 于 2024-3-28 09:23 编辑

QQ浏览器截图20230309141507.jpg

(供稿人 | 王若楠  律师)



风险一:支付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工作年数*月工资。


QQ浏览器截图20240328084459.png

[参考法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风险二:行政处罚

风险提示:

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将面临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支付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滞纳金和罚款。

[参考法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风险三:承担工伤待遇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

1、没有缴纳的风险:劳动者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全部费用。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将承担本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占据了工伤赔偿的绝大部分,大大加重用人单位的负担。

根据法律规定,对于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形下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积极申报工伤,并配合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或患职业病的,工伤待遇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支付项目详见下表:

QQ浏览器截图20240328085932.png


2、超过规定时限申报的风险: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在参加工伤保险并为劳动者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风险四:用人单位的行为将被认定为严重失信行为

风险提示:

对于用⼈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用⼈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行为,在《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中明确为严重失信、失范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失信联合惩戒系统上更新社会保险领域相关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信息,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实施或解除惩戒,惩戒措施多达32项,涵盖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让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寸步难行。



-END-






上网方式
发表于 2024-3-28 10:38:2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办事
发表于 2024-3-28 11: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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