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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银先生对胭脂河的调研文章(之四)胭脂河功臣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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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7-25 14:2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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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维银先生对胭脂河的调研文章(之四)

李新→胭脂河功臣之死
原著者    陈维银

一、李新的人生
李新是安徽凤阳人,同朱元璋是同乡,他于至正十三年(1353年),就跟随朱元璋干革命,到洪武二十八年九月(1395年)被朱元璋皇帝诛杀,跟随朱元璋革命了四十二年。于1360年被授予管军副千户,至洪武九年(1376年)升任大都督府佥事(相当于全军总参谋长)。可到了洪武十三年(1380年)降职任中军都督府佥事(相当于如今中部战区参谋长)。
洪武十五年(1382年)十一月,由军队转地方工作,负责明孝陵建造相关事宜,同年受封为崇山侯,加封开国辅运推诚宣力武臣,年食禄一千五百石。(李新在明孝陵负责建造工作了四年,应该知道明孝陵相关重大的秘密)。
2、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李新奉命在鸡鸣山改建帝王庙。在帝王庙施工期间,李新用心计,将别人的功劳说成是自己的功劳。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又被遣回到凤阳老家养老,并赏赐金帛、田宅,(数量不详)。
3、同年四月,朱元璋皇帝又李新等一公十候各划拨钞二千锭,奉命各自建父母亲的神道及石碑等。(见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一,洪武二十三年夏四月○赐宋国公冯胜江夏侯周德兴永平侯谢成定远侯王弼会宁侯张温武定侯郭英江阴侯吴高鹤庆侯张翼崇山侯李新安庆侯仇正南雄侯赵庸钞各二千锭令建先茔神道碑)
4、同年九月,李新儿子及孙子三代人皆封侯晋爵。(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洪武二十三年九月庚寅,全宁侯孙恪景川侯曹震会宁侯张温崇山侯李新长兴侯耿炳文等三代皆封侯爵)。
5、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时,官员权贵贪污受贿风气很盛,朱元璋皇帝很痛恨,要对贪官群体实行打击,但群体太大正苦恼时,李新首先提出建议:公、侯家人及仪从户各有常数,余者宜归有司(公、侯及大小官员,俸禄是有定额的,除了吃用后,家产是能算出来的,贪污受贿的由自己清算退出,不退出者查到严惩)。朱元璋皇帝采纳了李新的建议,贪官们纷纷退出多占的财产田产。李新又得到朱元璋的赏识和重用。(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二十七,洪武二十六年五月乙巳,甲子魏国公徐辉祖崇山侯李新奏考稽制录所载公侯家人及仪从户存留如制余请给付有司 上命发凤阳隶籍为民)
李新于洪武二十六年九月(1393年),李新奉旨到任已经开挖了多年的胭脂河工地,成为胭脂河工程最高官员,监督并指导河工指挥部的工作,要求胭脂河于洪武二十七年九月(1394年)竣工通航,及时将苏杭一带的秋粮通过胭脂河运到南京。
河工指挥部最高官员:总指挥助理王贰守(佐理相当于助理),排名王贰守之后的官员名叫王子华,排名第四的应该是宣邦直)
6、李新不负朱元璋皇帝的托付,李新到任后采用极端手腕,采用人盯人,一人监督5个民工干活,采取钢鞭抽打,砍人头剥人皮等惨无人道的方法。胭脂河于洪武二十七年九月(1394年)准时竣工并通航。李新的功劳没有受到表彰和增加俸禄,反而于洪武二十八年九月(1395年),因罪被诛杀。(因为什么罪被诛杀,一直是个谜)。死时约60岁。(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崇山侯李新有罪伏诛)。
永乐元年四月(1403年),在胭脂河天生桥南造闸,大水年份阻断石臼湖水流入秦淮河危害南京城,又设一管闸的官员带人守护。

二、《溧水县志》上的李新
胭脂河于1394年竣工,181年后的明万历三年(1575年),由知县吴仕诠聘请邑庠生黄汝金修《溧水县志》,明万历五年(1577年)修竣。万历《溧水县志》多处记录了相关胭脂河事件,摘录如下:

1、明万历《溧水县志》校点本5页:洪武二十六年八月,命祟山侯李新往溧水县督视有司开胭脂河。上谕之曰:两浙赋税漕运京师,岁费浩繁。一自浙河至丹阳,舍舟登陆,转输甚劳;一自大江溯流而上,风涛之险,覆溺者多,朕甚悯之。今欲自畿甸疏凿河流以于浙,俾输者不劳,商旅获便。故特命尔往督其事。尔其莅事惟勤,役民勿暴。故老相传,李新私于民家。上立诛之,事详胭脂河下。(1393年)
2、明万历《溧水县志》校点本87页:胭脂河西一十里,国初祟山侯李新焚石凿河。石皆赤,故名。余详天生桥下。
3、明万历《溧水县志》校点本87页:天生桥西一十里,高十二丈,阔七丈五尺。旧有南、北二桥,今所在者北桥也。洪武二十五年,太祖命祟山侯李新凿河通苏浙运道,桥因势而成,故名天生。父老相传云:李新尝私于民家,舍平陆焚石凿之,役而死者万人,太祖微行至,立诛之,以报役死者。
4、明万历《溧水县志》对于明洪武溧水县衙官员:县令、县丞、主簿、典史,中间约空缺至少二十五年,没有作出解释。(明万历[溧水县志]23页:高谦甫平阳人,洪武五年任。赵文振洪武三十年任。)
5、黄汝金很多观点我不赞成:父老相传云:李新尝私于民家,舍平陆焚石凿之,役而死者万人,太祖微行至,立诛之,以报役死者。
黄汝金仅根据民间传播的小道消息,说李新尝私于民家,舍平陆焚石凿之,太祖微行至,立诛之,以报役死者。
李新尝私于民家没有依据,李新到溧水工作一年,他的任务是监督工程进度,与民家没有利益和利害关系。
舍平陆更不是李新的决定,引河在李新来溧水约20年之前就停工了,理由很充分,是皇帝同意的,跟李新一点关系也没有,怎么说是李新舍平陆呢?
焚石凿之更是没有一点依据,完全违背科学原理和经济规。
太祖微行至也是没有依据太祖大事上没有记录太祖微服私访溧水。立诛之也不符合事实,工程于洪武二十七年九月(1394年)竣工,李新于洪武二十八年九月(1395年)被杀,时隔一周年,怎能说立诛之。
以报役死者把李新被杀定为以报役死者,李新的死因并没有这么简单。
6、明万历《溧水县志》校点本185页,知县王弼有诗(约作于1475年至1480年任知县期间)。
过天桥
千峰飞峙若龙门,乱石巉岩似虎蹲;
凿后定应元气泄,看来竟觉地维分。
两崖空溅奸臣血,一派长流圣上恩;
今日扬舲泛秋色,败芦残菊自黄昏。
知县王弼诗中:两崖空溅奸臣血,诗中称李新为奸巨,王弼是否暗指李新是蓝玉一伙的呢。
三、韩邦宪造谣李新及严氏
高淳人韩邦宪,嘉靖三十八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后为水利专家,他生于1541年—1575年,年仅35岁去世。
光绪《高淳县志》所载韩邦宪《东坝考》一文:……复开河一道,而尚阻溧水胭脂岗,乃命崇山侯凿山通道,引湖水会秦淮河入于江。于是苏浙经东坝直达金陵为运道,祟山侯者李新,濠人也,初以建孝陵功封侯,焚石而凿之,费油麻不貲石尽赤,岗脊本易通,有严氏者虑损其田,以女赂候,故迂其路,候坐极刑死,时洪武二十八年也…..
韩邦宪在《东坝考》一文中先说:“复开河一道,而尚阻溧水胭脂岗,乃命崇山侯凿山通道”。“复开河一道”说明以前开过引河废了,重新确定走“胭脂岗”直线开新河,“乃命”崇山侯凿山通道,谁“乃命”难道不是朱元璋皇帝吗。既然皇帝命令李新去溧水胭脂岗凿山开河,何以有:有严氏者虑损其田,以女赂候,故迂其路,候坐极刑死。韩邦宪在文中前后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韩邦宪同黄汝金老先生一样采信民间传说,在民间传说的基础上,又把洪蓝当地大户人家严氏牵连进来,编造谣言贬损严氏“以女赂候”。
洪蓝严氏称中山严氏,严氏家族有一位大人物严恪,与李新同时代,严恪担任过小皇帝的助教老师约十年,而且严恪的爷爷严晃,父亲严谦都是大文人,家庭优越,房产田地自然不会少。严恪生于元至正元年(1341年),是读书人,经历了元朝灭亡及明朝的建立,于洪武初(1368年),已经28岁时,头脑还发热,上书批评朝政,被朱元璋皇帝发配“忤旨,发遣云南普安卫”(今贵州省盘县)守卫边疆,直到朱元璋皇帝死后第四年,于建文四年(1402年)61岁时,严恪写信给溧水同乡兵部尚书齐泰,才回到南京,又在齐泰帮助下,于同年担任国子助教,直到永乐九年(1411年)70岁退休回到家乡溧水。
于永乐十一年(1413年),严恪72岁时,因受过齐泰的帮助,而受齐泰案牵连含冤而死,严恪二个儿子都发往边疆充军。严恪与李新是同时代人,开凿胭脂河前后多年,严恪被发配贵州省盘县守卫边疆不在溧水,与开凿胭脂河没有任何交集。
韩邦宪看严氏家落魄,造谣有严氏者虑损其田,以女赂候。如果有此事实,溧水人黄汝金能不写入《溧水县志》吗?
黄汝金称李新的死是以报役死者。韩邦宪定义李新的死是有严氏者虑损其田,以女赂候,故迂其路,候坐极刑死。所以我说韩邦宪造谣一点也不为过。
后人写相关胭脂河文章,多引用有严氏者虑损其田,以女赂候,故迂其路,候坐极刑死。韩邦宪造谣的后果影响深远,很难肃清。

四、李新被诛死的原因
在浩瀚的明史卷一百三十二、列传第二十:相关明代人物列传中,相关蓝玉列传中就包含了李新,蓝玉(曹震 张翼 张温 陈桓 朱寿 曹兴 谢成 李新),曹震 张翼 张温 陈桓 朱寿 曹兴 谢成 李新都是归属蓝玉谋反的主要骨干(蓝玉:洪武十二年封永昌侯,洪武二十一年晋封凉国公,最终因皇太子早逝,朱元璋认为皇太孙无法驾驭功臣,于是炮制蓝玉逆党案,将其与多位公侯一起诛杀,蓝玉株连全族)。如下295字是李新在明史中的列传:
李新,濠州人。从渡江,数立功。战龙湾,授管军副千户。取江陵,进龙骧卫正千户。克平江,迁神武卫指挥佥事,调守茶陵卫,屡迁至中军都督府佥事。十五年,以营孝陵,封崇山侯,岁禄千五百石。二十二年命改建帝王庙于鸡鸣山。新有心计,将作官吏视成画而已。明年遣还乡,颁赐金帛田宅。时诸勋贵稍僣肆,帝颇嫉之,以党事缘坐者众。新首建言:公、侯家人及仪从户各有常数,余者宜归有司。帝是之,悉发凤阳隶籍为民,命礼部纂《稽制录》,严公侯奢侈逾越之禁。于是武定侯英还佃户输税,信国公和还仪从户,曹国公景隆还庄田,皆自新发之。二十六年,督有司开胭脂河于溧水,西达大江,东通两浙,以济漕运。河成,民甚便之。二十八年以事诛。
列传中说李新被牵连到蓝玉谋叛一案,以事诛。
作者还有一个观点,作者认为李新或因参与明孝陵建造工程,知道陵墓秘密太多,为将来孝陵的安全,对李新动了诛杀的念头。派李新去监督有司开河,完不成也是诛杀的理由。工程按时完工就放风造谣李新这罪那罪,掩盖李新真正的死因。在君臣社会里: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
   也许两种因素交错,李新必须死。
   李新跟随朱元璋皇帝革命了四十二年,因为李新有战功,被封了侯,岁禄千五百石,告老回乡还得到皇帝的赏赐,要知道刘伯温的岁禄二百四十四石,一个知县的月薪稻米七石五斗,年合稻米九十石,相比较李新的待遇差太多了。
李新在溧水监督胭脂河工程,也代行溧水知县工作,当时朱元璋考虑开河期间,中央有1400多人的大集体在溧水,又有75万人次的民工驻溧水施工,将当地县政府与中央河工团队合而为一,对于安排河工工作省去了环节之麻烦。
去伪求真,力求探索历史真相,讲述胭脂河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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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李新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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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山清水秀的胭脂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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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高淳县志》所载韩邦宪《东坝考》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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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传二十《明史》蓝玉传含李新

 楼主| 发表于 2023-7-25 15:35:0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皇家祖陵,帝陵等重大工程的监造者李新之死,是死于受赌于严氏改造胭脂河?还是虐杀民工?还是牵涉蓝玉谋反这个重罪?或是监修皇陵者必死是一个潜规则?需要有更多的史料的挖掘才能印证。
发表于 2023-7-25 16:45:5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新功成却处死,留下迷团后人痴,
伴君如同伴老虎,功臣不幸多赐死,
姻脂河水有鲜血,历史归帐难重启,
文章詳细找证据,疑点重重实难理,
七十五万人众多,只为皇粮能到齐,
李新究竞为啥死,但愿将来能釋疑,
楼主探索令人敬,旁引佐证费油钱,
天生桥下万舟过,可叹当年火花溅!
发表于 2023-7-25 16:48:4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历史(旧)帐
发表于 2023-7-25 16:59:24 | 显示全部楼层
研读好文,拜读之后,增长了见识。
发表于 2023-7-27 08:52:1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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