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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水梦秦淮

[单位答复] 金龙南郡物业强制性的把小区市民前门步梯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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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14:02:1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萝卜爱吃青菜 发表于 2023-04-01 20:46
我也是金龙南郡小区的,说实话就我们小区的业主的素质我都不好意思说,环境都是自己糟蹋的,自己不爱护自己家园换任何一个物业都改变不了,还有,你交物业费了吗?我虽然也没交,但是我不会成天挑刺,嫌这做不好嫌那做不好!

我这是挑刺吗?我说的是事实!不信你自己睁大眼睛,去看看!
发表于 2023-4-6 14:07:16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果咖喱 发表于 2023-04-03 18:19
他们不找点刺,怎么能显得自己名正言顺呢?就像古时候,那些乱臣贼子谋反,不找个由头不显得自己很无耻嘛?他们怪你,怪他。从来不会怪自己,自己是在制高点的。用诸葛卧龙的话说: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看来你说话也蛮毒的?
发表于 2023-4-6 14:31:2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国泰民康 发表于 2023-04-06 14:07
看来你说话也蛮毒的?

再毒也没有金龙南郡的某些业主毒,能把洪蓝政府搞得束手无策,把原物业搞得灰溜溜的回家。这真不是一般的毒,打个不恰当的比方。物业和小区就像溧水的几个高中一样,物业是老师,业主是学生,非要学生把老师赶走,然后独霸班级。最后把高中弄得跟职中一样,买单的还不是自己。把书堆那么高,以为挡住的是老师,其实挡住的是自己的未来。
发表于 2023-4-12 15:43:58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拆的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发表于 2023-4-16 06:06:2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笔忘情 发表于 2023-03-29 12:25
27号发通知,27号就强拆,还说是文明执法,简直强词夺理!没有给业主一天自拆的时间。

给你拆还不好,省的自己砸
发表于 2023-5-17 09: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溧水区洪蓝街道 发表于 2023-3-29 10:49
网民“水梦秦淮”您好,您提到的前门步梯,不属于小区原有建筑规定范围内的公共设施,是部分业主为方便占用 ...

拆的好,私建的步梯还踩坏绿化
发表于 2024-2-8 10:21:29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笔忘情 发表于 2023-03-29 12:25
27号发通知,27号就强拆,还说是文明执法,简直强词夺理!没有给业主一天自拆的时间。

本来就不应该弄步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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