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注册 找回密码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查看: 42783|回复: 20

[单位答复] 中山首府何时才能建电瓶车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2-8 07: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溧水大部分小区都有电瓶车棚为何就中山首府就建不了呢?虽然地下室有一些充电桩,但是去往地下室的小道里着实有很大的安全隐患,已经有好几个人摔倒过。不能因为少部分人不同意建停车棚社区就忽略了大部分人的意愿了,希望社区能为大部分人的心声考虑一下,毕竟这也是民生问题。
发表于 2021-12-8 11: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断桥烟雨”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与崇文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到,因小区部分居民认为安装停车棚影响小区品质并存在安全隐患,社区2017年和2019年曾两次计划在小区试点安装停车棚,受到居民强烈反对且2017年试点安装被居民强制要求拆除,均未能成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目前,小区前期7栋居民联名申请通过并已在单元门口安装停车棚,后期如有居民要求在本单元门口安装车棚也可通过此方式进行联名申请。感谢您对永阳街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发表于 2021-12-8 08:4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修建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12:28:45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溧水永阳街道 发表于 2021-12-08 11:25
网友“断桥烟雨”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与崇文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到,因小区部分居民认为安装停车棚影响小区品质并存在安全隐患,社区2017年和2019年曾两次计划在小区试点安装停车棚,受到居民强烈反对且2017年试点安装被居民强制要求拆除,均未能成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目前,小区前期7栋居民联名申请通过并已在单元门口安装停车棚,后期如有居民要求在本单元门口安装车棚也可通过此方式进行联名申请。感谢您对永阳街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还是希望社区能够牵头帮助我们把车棚建立起来,表示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21-12-8 12:39:4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好象以前这个事有矛盾?!
发表于 2021-12-8 13:00:31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没社区牵头,有点难搞
发表于 2021-12-8 15: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装、新建电动车充电车棚,确实很复杂、矛盾多,特别是楼间距不大的小区。涉及到低层住户的生活质量问题。
发表于 2021-12-8 16:16:5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认为安装停车棚影响小区品质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基本都是开车的吧
发表于 2021-12-8 18:0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屁股决定脑袋。。。
发表于 2021-12-8 21:52:5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8 22:08:2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每次反应都是不了了之!
发表于 2021-12-9 00:09:3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2-9 08:44: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楼住户一般不会同意,下起雨来吵死人。
发表于 2021-12-9 09:07:14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喝水 发表于 2021-12-08 16:16
认为安装停车棚影响小区品质并存在安全隐患的基本都是开车的吧

你想过下雨是二楼以上的人感受了吗?
发表于 2021-12-9 10:43:20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12-9 15:19:07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现在很多小区充电桩不够用
发表于 2021-12-9 17:00:5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溧水永阳街道 发表于 2021-12-08 11:25
网友“断桥烟雨”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与崇文社区工作人员联系了解到,因小区部分居民认为安装停车棚影响小区品质并存在安全隐患,社区2017年和2019年曾两次计划在小区试点安装停车棚,受到居民强烈反对且2017年试点安装被居民强制要求拆除,均未能成功。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目前,小区前期7栋居民联名申请通过并已在单元门口安装停车棚,后期如有居民要求在本单元门口安装车棚也可通过此方式进行联名申请。感谢您对永阳街道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当初你车棚建在哪里知道嘛?人住二楼,你就在楼下建车棚,是人都不给你建,没有空地了?还有其他的事情就不说了,气人。
发表于 2021-12-10 11:38:5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21-12-10 21:35:12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众口难调
发表于 2022-1-11 05:53:43 手机版 | 显示全部楼层
己反对安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我们|Archiver|手机客户端|小黑屋|自律公约|==溧水114网== ( 苏ICP备10008074号-9 )

GMT+8, 2024-5-13 19:2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南京溧水易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57214114、57244114 地址:广成铂金大厦16楼01室
法律顾问:范遵国 13705148320 江苏宗域律师事务所 | 吴耀坤 18502567708 江苏圣典(溧水)律师事务所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5-57214114、13913384400 未成年人专用举报邮箱:001@ls114.cn
苏公网安备 32011702000107号 | 经营许可证:苏B2-20150070 | 人力资源许可证:0117000113

客服微信 求职群 公众号 视频号 抖音号(ls114ls114)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