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出台《“十二五”期间部门联系村工作实施意见》
近日,溧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十二五”期间部门联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推动部门和村的结对帮扶工作。
部门联系村工作是以往结对帮促的延续和提升。针对结对帮促工作开展四年来,大部制改革部门变化、经济薄弱村相对变动等因素,本着坚持县领导、部门领导、镇(区)领导和村干部协调联动,全面统筹和双向互动相对应,增强村级造血功能、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源、财力相对集中,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等原则,溧水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十二五”期间部门联系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对县级机关部门与村联系情况进行了调整。此次调整中,住建、农业、商务等8部门分别联系两个村,且两村在同一镇(区),便于协调管理,其余部门仍各联系帮扶1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