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1月29日,侵华日军动用九架飞机对溧水县城实施狂轰滥炸。霎时,整座县城火光冲天,屋宇倒埸,血肉横飞。昔日繁华小城顿成丘墟瓦砾,千年文明的古县城变成人间屠场。劫后统计,县城内炸塌焚毁房屋5000余间,1200余无辜平民死于非命。
1997年,县委、县政府决定立“侵华日军轰炸溧水遇难同胞纪念碑”,旨在“忆日军暴行,明爱国信念,鼓振兴溧水的斗志”。
该纪念碑由三部分构成,碑身高3.2米,宽1米,厚0.4米,正面刻有“遇难同胞纪念碑”七个大字,背面刻有348字的碑文。碑座高1米,呈四边形,每边各设三层台阶,四角各有一个围墩。碑顶是高举的拳头造型,寓意溧水人民不忘国耻,同仇敌忾的英雄气慨。整座纪念碑均由一色的花岗岩砌成,与广场中的巨型雕塑相呼应,显得庄严、肃穆、简朴、得体。
1997年11月29日,座落在县城南门广场街心公园的“侵华日军轰炸溧水遇难同胞纪念碑”正式落成,县五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驻军官兵、学校师生及群众近千人参加了揭碑仪式。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孙长松和县委副书记沈阳龙为纪念碑揭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县人武部及解放军驻溧水部队向遇难同胞敬献了花圈。在揭碑仪式上,侵华日军轰炸溧水县城见证人代表控诉了日军的侵华暴行,县关工委领导、南京师范学校学生代表分别发了言,县委副书记沈阳龙作了“不忘国耻,振兴溧水”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