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住房保障和房产局解释一下
请解释一下这是什么公告,为什么出这公告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住宅物业保修金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如您有异议,请您提供相关公共部位保修期内质量问题书面证明材料,我局将移交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处置。如存在纠纷,请于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通过协商、检查鉴定、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我局将在此期间暂缓保修金退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不清楚 建设单位也交维修资金? 意思就是当初物业进驻时交的押金,两年退给物业50%,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以打电话反应。 物业不是指物业公司,指的是不动产,也就是房子、建筑。物业保修金退还给建设单位,就是保修期到了,没问题就退钱了,有问题赶紧报修。有的人不负责任地瞎解释一通就把问题带偏了,实在没意思。公告里面有文件名称,百度一下有那么难吗?《南京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保修金,是指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在物业保修金交存期限内交存,用作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内维修费用的专项资金。 城市套路深啊 也请解释一下宣传一下,以前没听说过嘛 闷闷不乐 发表于 2023-08-21 11:14
意思就是当初物业进驻时交的押金,两年退给物业50%,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以打电话反应。
是退给建设单位吧? 公共设施两年中运行良好,前期建设单位交给物业部门的物业保修金,现全部退还给建设单位。 请权威机构认真解释一下吧!不懂得不要乱评!谢谢! 直接搜公示上那两个规定文件,这些钱的出入都是有明细要求的 第一次听说这事 就想问一下,既然维修期两年,为什么至今才公示 知道的请解答 房产局真是难得露面啊 闷闷不乐 发表于 2023-08-21 11:14
意思就是当初物业进驻时交的押金,两年退给物业50%,如果业主对物业不满意,可以打电话反应。
开发商交的,和物业没关系 质保金 溧水区房产局 发表于 2023-08-24 10:42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住宅物业保修金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维修。如您有异议,请您提供相关公共部位保修期内质量问题书面证明材料,我局将移交开发建设单位进行核实处置。如存在纠纷,请于公示期满后三个月内通过协商、检查鉴定、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我局将在此期间暂缓保修金退还。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终于开口讲话了 反正等老百姓知道的时候不是已经结束就是快结束了,主打的就是一个时间差和信息不对等,屁民一个两个谁能去跟资本周旋,你知道了也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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